Q9 评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?
绿电铝评价申请时,企业需准备的材料可分为核心材料、支撑材料以及辅助材料三大类,具体信息如表2所示:
Q10 哪些材料需要盖章?
因本次绿电铝评价产生的所有打印件、复印件,如企业注册授权书、企业内部生产台账,产品产量情况统计表、企业自我声明、供应链说明材料,绿电铝交收说明文件等,均需加盖本公司公章,以证明材料真实和有效;
双方签订的《评价技术服务合同》,加盖公司合同章;
原始文件,如购电合同,当地交易中心开具的绿色电力证明材料,发票等材料则无需盖章。
Q11 哪些材料需要邮寄原件?
因本次绿电铝评价产生的所有打印件、复印件盖章文件,请全部邮寄评价中心留存原件。企业内部有存档需求的,请在准备材料时注意一式多份,方便使用。
涉及到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:《企业注册授权书》、国家统计局B205-1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、消费、库存表》、国家统计局B205-3《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费情况》、国家统计局B204-1《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》、《产品产量情况统计表》、企业自己的内部生产台账、《评价技术服务合同》、《企业自我声明》、《技术备忘录》(仅境外企业提供)。
Q12 完成一次绿电铝评价大约需要多长时间?
当企业提交评价申请后,如各项材料齐备,且材料无误可以一次性通过审查环节不用修改材料,评价中心将尽快完成材料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,进入证书签发流程,所有工作预计可以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如有特殊情况发生,工作人员会与企业取得联系,协商解决。
Q13 现场核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?
现场核查的对象是已获得绿电铝评价证书的企业。
评价中心将对企业提供的用于绿电铝评价的所有材料原件(未邮寄评价中心备案的所有文件原件)进行复核其真实性和有效性,包括但不限于购电合同/协议、发票、结算单;
并走访参观电解铝生产现场,了解企业实际生产状况。